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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涉外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01月13日 14:47 | 浏览次数:823

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涉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涉外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基金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及所属机构的涉外工作。

 

第二章  涉外工作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注重实效,提高涉外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  涉外工作机构及职责

 基金会设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基金会的涉外工作。领导小组由基金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基金会涉外工作的规划和政策。

2. 审批基金会的涉外工作计划和项目。

3. 协调解决涉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基金会设立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基金会的涉外工作。外事工作办公室设在基金会的秘书处

第九条  外事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起草基金会涉外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 组织协调基金会的涉外活动,包括国际会议、访问交流、合作项目等。

3. 负责涉外文件的起草、审核、翻译和传递工作。

4. 办理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出国(境)手续和外国人员的来华邀请手续。

5. 负责涉外工作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四  涉外工作审批程序

第十条  基金会的涉外活动和项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 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涉外活动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2. 外事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重大涉外活动和项目,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  基金会工作人员出国(境),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 本人填写《工作人员出国(境)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2. 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外事工作办公室审核。

3. 外事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基金会负责人审批。

4. 经审批同意后,由外事工作办公室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五章  涉外接待工作

第十  涉外接待工作应当遵循热情周到、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会的接待标准执行

第十  接到涉外接待任务后,外事工作办公室应当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明确接待规格、行程安排、陪同人员等事项,并报基金会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  接待过程中,应当注意尊重外宾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接待工作结束后,外事工作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基金会负责人

 

第六章  涉外合作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基金会开展涉外合作项目,应当遵循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  涉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应当由基金会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并按照基金会的合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涉外合作项目的实施,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基金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  基金会应当加强对涉外合作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第七章  涉外纪律

二十  工作人员在从事涉外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十一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基金会秘密

二十二  不得利用涉外工作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外宾的贿赂和礼品

二十三  严格遵守涉外工作的审批程序和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承诺和签署文件

 

第八章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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