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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01月13日 10:31 | 浏览次数:460

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积极推进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着力体现基金会的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密切政府、媒体、社会和民众之间的联系,增强基金会信息公开,传递社会组织正能量,按照《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要求,同时结合基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组织加强新闻发布、及时解疑释惑和正确引导舆情的要求逐渐强烈。

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进慈善公益组织社会服务型建设的要求;是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密切本基金会与公众交流沟通的需要;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实现民主监督权力的需要;是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本基金会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本基金会自身形象建设,促进事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二、新闻发言人的设置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本基金会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

基金会理事长推荐,指定由基金会秘书长担任本基金会的新闻发言人,全面负责新闻信息的组织、发布工作;秘书长不能出席的情况下,可由理事长、秘书长指派临时发言人。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 新闻发言人可全权代表本基金会向媒体发布信息。

2. 负责接待来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就记者拟采访的问题及人员予以配合、联系并进行答复。同时,负责回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有关事项。

3. 认真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对重大事项召开新闻、网络媒体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进行通报。

4. 及时在新闻、网络媒体发布涉及本基金会的新闻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本基金会的资金募集、财务管理、项目决策、善款使用等捐赠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5. 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监控涉及本基金会工作的舆论热点问题;并广泛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及公众所涉及关于本基金会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对影响较大、评论较多的舆情进行研判、处理,发表权威言论,掌握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

6. 负责建立本基金会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媒体对本基金会的有关报道,及时向理事长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的方式,可采用直接面对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记者招待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也可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书面发布和通过网络发布等方式。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程序

1. 拟召开新闻发布会,应由新闻发言人先拟订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内容及材料,呈报秘书长审签,经理事会和理事长审批,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严格对涉及本基金会重大信息发布、舆情答复口径的审核、把关。 

2. 已获审定批准的新闻发布主题、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应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调整变更的主题内容进行新闻发布。

3. 对涉及本基金会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理事会会议,统一发布口径,经理事会会议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发布。

4. 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精神,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 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本基金会名义擅自发布新闻。对违规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20231225日基金会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